在線旅游需將規矩挺在前面
當前,在線旅游非常火爆。僅就今年“雙11”來看,天貓購買旅行商品的用戶同比增長了30%,更多年輕人顯示出“去玩”的意愿。而且,年輕人對玩的內涵也很有要求,更細分、更個性化的消費趨勢正在定義品質消費。飛豬數據顯示,今年“雙11”,機票公務艙產品銷售同比增長300%,高星級酒店總預訂量超過70萬間夜,五星酒店自助餐預訂10萬多份,就連海外游預訂米其林餐廳等美食也超過1.1萬份。
現在市民旅游,只需掏出手機,輕輕劃動指尖,便可訂房、訂機票,甚至即時翻譯、兌換外幣。記者日前在手機上查詢,與旅游相關的APP多達上萬個,幾乎涵蓋了衣、食、住、行等所有鏈條。調查顯示,7成游客通過在線旅游APP軟件訂酒店、訂機票,而且這類人群主要是北上廣深一線城市的80后、90后。不過,“指尖上的旅游”雖然方便,但也暗藏消費陷阱。據報道,以APP平臺運營為主的在線旅游企業被投訴的情況已經超過傳統旅行社,預訂酒店、門票等沒兌現,客服電話無人接聽、投訴遲遲得不到解決等問題最為突出。
概而言之,一方面,退票、改簽費用過高。一些在線旅游網站的機票改簽費用高達70%,退票費用更是達到80%,還有的旅游套餐不支持退訂和修改。另一方面,隨意更改或者取消訂單。在旅游合同成立后,商家經常依據“最終解釋權歸商家所有”等霸王條款單方面解除訂單合同。或者當消費者到達旅游目的地后,發現商家擅自更改居住地點,甚至擅自更改消費者在線預訂的旅行行程。尤其是在旅游旺季,在線旅游網站的各種低價促銷陷阱充斥其中,消費陷阱防不勝防。
諸多投訴的背后,折射的是在線旅游市場的監管“窘境”。一方面,由于缺少在線旅游管理細則,當前對在線旅游的監管仍處于無法可依局面。目前,一些黑旅行社通過旅游電商“轉戰”線上,游客購買時容易引發糾紛,而且往往維權無門。另一方面,當出現各種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后,消費者想要追究責任時,卻發現在線旅游網站與第三方商家相互推脫責任。由于對在線旅游的旅游電子合同的規范及管理難度系數較大,網上交易容易產生糾紛;由于取證及日常監管難度大,發生糾紛后難以及時作出處理。
2013年出臺的《旅游法》雖然遏制了旅游市場亂象,但在線旅游網站多為“平臺”性質,《旅游法》并沒有針對在線旅游的專門規定。2014年7月,《旅行社產品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經營和服務要求》《旅行社服務網點服務要求》等5項旅游業行業標準開始實施,對在線旅游經營服務首次作出規范。但從效果來看,法規執行尚未落到實處。
面對高速擴張的在線旅游業,一方面,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,制訂具體化、可操作的管理規范,比如,在線旅游業的服務質量標準等行業標準,再如,在線旅游糾紛維權細則等,切實加強對在線旅游的管理,也便于在線旅游企業在服務過程中自我糾偏;另一方面,要強化在線旅游監管,工商、旅游等部門應加強溝通協調,搭建公共監管平臺,合作處理消費糾紛。
來源:海南省旅游景區協會
——在線旅游需將規矩挺在前面